张鏸元律师亲办案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成功案例
来源:张鏸元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13
浏览量:530

案情:201795日,原告姜某某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土革线由西向东步行横过,被告于某某驾驶小型客车由南向北行驶时,将原告撞倒,事故造成原告左侧肱骨骨折以及头面部多处受伤。经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甘井子大队认定:于某某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姜某某无责任。因姜某某已经70岁,为减少副作用,住院治疗时除医保范围内用药外,还使用了两万多的非医保范围的进口药。

张律师分析:张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经过核查了解案情后,认为被告于某某系肇事车辆车主及驾驶人,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肇事车辆投保于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故被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其承保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张律师代理该案向法院起诉后,立即申请对原告进行人身损害的鉴定,经鉴定机构鉴定,原告构成十级伤残。张律师还协助原告搜集了充公的证明其护理费、交通费、经常居住地等证据材料,经过庭审后,最终原告获得了全部医疗费(包括全部非医保用药)、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多项赔偿共计约17万元,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承担,从而使原告的损失得到了充分的赔偿。

张律师提示:

遇到交通事故受伤后,要第一时间保留现场证据,并立即联系交警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在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只有明确了双方责任,后期索要赔偿才能有依据和保障。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严重,可能构成伤残,建议在伤情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只有在诉讼中才能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后,才能进一步明确赔偿数额。如果构成伤残,受害人不仅可以获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还可以获得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人身损害涉及的赔偿项目较多、数额计算具有专业性,建议委托有经验的律师代理,以争取获得最多的经济赔偿。

以上内容由张鏸元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鏸元律师咨询。
张鏸元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649好评数27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F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鏸元
  • 执业律所:
    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2*********13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辽宁-大连
  • 地  址: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F